呼和浩特市慈善总会关于困难群体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流程
发布单位:呼和浩特市慈善总会 发布时间:2021-07-25 21:21:09
一、申请救助要求
1.大病诊断证明或检查报告(一年内)
2.困难证明原件(需开具此证明的单位盖章)
3.医疗费用发票(一年内)
4.患者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
注:以上材料均可由患者自行提供。
二、资金拨付
申请通过呼和浩特市慈善总会审核后,由呼和浩特市慈善总会将救助金额拨付给申请患者或医院,用于患者治疗。
1.大病诊断证明或检查报告(一年内)
2.困难证明原件(需开具此证明的单位盖章)
3.医疗费用发票(一年内)
4.患者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
注:以上材料均可由患者自行提供。
二、资金拨付
申请通过呼和浩特市慈善总会审核后,由呼和浩特市慈善总会将救助金额拨付给申请患者或医院,用于患者治疗。
三、咨询电话:
0471-5182795 0471-5182794